辨别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真伪,拒绝“山寨证书”
近日,人社部印发通知,对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专项治理。
链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 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全面核查。对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违规培训收费、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进行炒作、涉嫌欺骗欺诈等违规违法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查处。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典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纪违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
目前人社部门推行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主要为“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类。
1、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样式
2020年7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2021年11月23日人社部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调整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在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人社部门已不再承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
劳动者要仔细核对所申报的职业(工种)是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如遇到宣称可以考取目录以外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请务必谨慎辨别。
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面向本单位职工开展评价,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面向社会人员开展评价。
目前,甘肃省共有43家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企业和8家社会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甘肃省已备案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劳动者在报考时一定要认清评价机构是否经过正规备案(甘肃省可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可通过甘肃省技能人才评价网(gs.nvq.net.cn)查询,机构目录实行动态更新)。
评价机构查询链接:
http://pjjg.osta.org.cn/pjjg/3312_gs_dfpjjgyr.html
http://pjjg.osta.org.cn/pjjg/3312_gs_dfpjjgpx.html
3、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是指依据国家颁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由相应机构实施的对劳动者某一专项职业技能进行的客观评价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鉴定活动。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重点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
目前,甘肃省已审核备案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共有44项。甘肃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现正在筹备中,后续动态将在甘肃省技能人才评价网(gs.nvq.net.cn)中发布。
甘肃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证书查询真伪
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均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zscx.osta.org.cn)
后续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获取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通过甘肃省技能人才评价网(gs.nvq.net.cn)进行查询
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醒广大劳动者:凡是宣传不培训包过、快速拿证书、上岗就业依据等等的证书,都需要擦亮眼睛认真核实。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能力证书等等,都不属于以上三种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请根据需要合理选择,避免遭受各类损失。